
金顺清,男,73岁,中共党员,闵行区吴泾镇信访办退休干部。2012年退休后,先后担任吴泾镇宝秀路居民区党支部书记、主任,任职期间所在社区获评市级“文明小区”。2021年受聘加入吴泾镇龙吴路5530弄小区旧改工作签约组。2023年被宝秀路社区居民推选为业委会主任至今。

牢记为民初心,敢闯敢试前人没走过的路,用智慧和担当开辟社区治理新路径。

在被居民推选为业委会主任之前,我曾担任过8年的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、主任。“二次就业”期间,我背靠组织,多次指导和协助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依法履职,积极协助调解物业纠纷。印象比较深的一件事是,不仅带领社区走出困扰多年的“六难”(房难住、气难闻、路难走、车难停、水难喝、钱难筹)困境,还创造了以4毛钱“低额”物业费持续提供“优质”服务的社区治理“奇迹”。
宝秀路社区是上世纪末建成的老旧社区。小区物业费标准(多层0.4元/平方米、高层0.9元/平方米)处于上海市最低水平,且居民构成中大部分为离地农民、动迁居民,对费用变动极为敏感,物业费上调存在现实制约。一边是“入不敷出”的物业收入,一边是居民对基础设施改善、生活品质提升的迫切需求,社区治理陷入“钱少事多”的被动局面。
在与业委会的碰头会上,平日里和和气气的业主代表直接给我一个“下马威”:“金书记,你也是小区居民,肯定跟我们一样也想改变现状,但是小区住户性质复杂,多层收4毛钱,商品房小高层9毛钱,想要让这‘两层’人都同意上调物业费,那是比登天还要难!”这“当头一棒”,让我冷静之余,反而在心里卯足了一股劲儿:我当过兵,坚信“办法总比困难多”,既然“涨价”这条道走不通,为什么不能反其道而行之,试试做做“不涨价”的文章呢?我决定实施“迂回”战术。
借力发力,赢得信任。我很清楚单靠社区自身力量难以破局,必须搭乘政策“东风”,做好“无米之炊”:一方面,以小区“平改坡”工程为契机,与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协商“顺带施工”,把“平改坡”工程从“仅修屋顶”拓展为“全域改造”,不仅解决了顶层漏雨难点,还同步推动老旧水管更换、地下管网修缮;另一方面,积极争取到“美丽家园”试点,尔后发动社区绿化能人,成立了“绿化家园”志愿服务队,我带头上树修枝,挖地植树种花,优化小区绿化,努力实现“三年建成花园式小区”的小目标。另外,针对“入不敷出”的物业收入和“钱少事多”的治理困境,我这个“老机关”只能找“老朋友”帮忙。幸好小区物业由镇属物业公司运营,我与企业负责人几经商谈达成协议,即使物业费收入微薄,也要注重民生关怀,必须保持小区安防、日常保洁等服务水平;同时也保证,费用的事,可以一步一步来,相信总能解决的。而居民们看到居委会和物业没多花大家一分钱,居然解决了前面两“难”,无形中对现任居委会班子和我这个书记开始有了信心。
直面诉求,赢得支持。要想解决“路难走、车难停”,“扩充停车位”势在必行,而前提就是整合绿化空间及闲置用地。起初,业委会对此都是举双手赞成的。但刚施工不久,陆陆续续就有人提出:“我家旁边的绿化没了,勿来赛额”“停车位不好靠我家窗口太近哒”“我家没有车,又不需要停车位的咯”“我家要停两辆车,停车费收一样,不行的”……这些声音多了,形成了“阻力”,工程“自然”就停了下来。起初,我心里有些窝火,停工就停工,就“让子弹飞一会儿”吧!结果物业和业委会代表却坐不住了,“金书记,这件事情你挑了头,可不能这么半调子啊!”其实,我已经就以党支部组织学习活动为由,把机关、企事业单位退休的这些老同志召集起来,请他们以“楼组长”的身份,带着《社区治理征求意见表》到居民家中走访、倾听诉求。正是这种简单、真诚的有效沟通,赢得了大多数业主的支持和认可。后来,我们在施工过程中,不仅按照修订后的计划,将停车位扩容至360多个,有效化解了“车难停”,还及时回应和消除业主们在改造过程中发出的诉求。至于如何收取业主第一辆车和第二、第三辆车停放收费问题,我让这些“楼组长”事先做好在小区居民微信群中的“渗透”工作,统一收费口径,尽量把每一件涉及到民生的小事都办到老百姓的心坎上。
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。小区停车位的扩充,带来了停车费这笔公共收益的增长。但是真有了“钱”,我反而犯起愁:怎么让全体业主同意把这笔“公共收益”花在小区治理的“刀刃”上?于是,我们多次与小区业委会沟通协商,既然涨不了物业费已是现实,是不是可以考虑“羊毛出在羊身上”,将“公共收益”直接按照相应比例用于“日常维护”和“贴补物业运营”,非必要不动用小区“大维修基金”。业委会代表们反馈:大家对不动用“大维修基金”肯定是赞成的,至于想动他们的“蛋糕”(公共收益),那肯定要“亲兄弟明算账”。虽然,他们的答复在意料之中,但是我内心还是很失落的。之前兜里没有钱,我想着只能等机遇、靠政策让小区稍有起色再说。现在有钱了,该怎样花得居民们“心服口服”呢?
为此,我召集“居委会、业委会、物业”三家坐下来一起叹叹各自的苦经,把政府对居委会参与社区治理的工作要求、企业维持小区物业管理的费用明细、业委会如何代表民意那些事儿,大家设身处地掰开了揉碎了聊一聊。业委会表示:“公共收益”按照规定是要分配到业主手里的,不能随意动用。物业反问:不涨物业费,怎能提升服务质效?居委会则感叹:真是“发钱容易,收钱难”,能不能“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”呢?聊到这里,大家好像渐渐达成了一些共识。
后来,我们请小区的“智囊团队”“议事团队”出谋划策,协商出以“核心岗位外包、基础岗位灵活用工”的模式降低用工成本,如门岗安保、监控、专业维修等重要岗位交由专业的第三方承接;日常保洁、垃圾分类、绿化养护等基础岗位,优先雇佣小区内退休人员或招募志愿者上岗。但还是“入不敷出”该怎么办,是“涨物业费”还是“收益共享”?感觉又回到了问题的原点。于是,业委会代表们决定把“群策群力”的协商方案和小区物业经费开支情况发到业主群“探探底”,让“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”。在情与理的推动下,最终大多数业主在群里选择了“收益共享”。
现在复盘这起案例,有偶然,也有必然。说“偶然”,是因为现行法规没有条款说“公共收益可以用于物业费支出”,有“钻了空子”的“幸运”。说“必然”,是因为自治没有“标准”答案,只要群众满意、欢迎,有些“不韪之事”试着干了再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