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王敏建,女,71岁,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员,现为青浦区盈浦街道“王老师工作室”团队负责人。自2012年创办工作室以来,年均调解案例百余件。其自创“三问二看一答”调解法,辅以搭建多元协商平台,成功破解垃圾清运噪音扰民难题。曾获评上海市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、青浦区“上善银辉”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,其工作案例曾入选“长三角社会治理优秀案例”。

以法为基、以心为桥,把小事办实,方为基层善治之道。

某日,一位经常“连轴转”的女医护向我反映,所在小区的垃圾车,每天凌晨四五点就来小区清运,经常被吵醒,实在“熬不住了”。我仔细听她讲完,记下核心诉求:调整垃圾清运时间至早上8点后,减少噪音扰民,同时也了解到,这个小区的垃圾房建在居民楼中央,噪音影响面不小。这位女士的诉求,其实也是很多居民的心声。这通电话,就是我这套调解法里“三问”的第一问——问诉求人,识别问题。
我立刻赶到该小区居委会。居委会的工作人员“大倒苦水”,说这事居民反映过好多次了,他们也找过物业和环卫,但两边都有难处,这事就一直搁着,成了“老大难”。我们又和小区业委会聊。业委会主任坦言,垃圾房选址是历史问题,建在居民楼中央确实考虑不周,居民们早就对凌晨的噪音有意见,只是觉得“胳膊拧不过大腿”,慢慢就不抱希望了,这次有人站出来反映,大家都盼着能彻底解决。这一问,让我摸清了问题的全貌:不是单一居民的个别诉求,而是群体性的民生问题,且各方早已存在矛盾,只是缺乏一个协调的桥梁。这是第二问——问社区居委,澄清问题。
在居委会、业委会支持下,我先后跑了环保局、城市综合管理局和街道城运中心。环保局表示,垃圾清运噪音确实有相关标准,但作业时间的调整需要结合实际情况;城管和城运中心的工作人员则明确,垃圾清运的具体作业时间,没有硬性的法律规定,需综合整条线路的日产日清计划、路况和实际作业情况而定,核心是要和环卫公司协商出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。这一问,让我找到了问题的突破口:没有硬性规定,就意味着有协商的空间,关键是要平衡居民、物业、环卫三方的利益。这是“三问”的第三问——问政府相关部门,分解问题。
摸透了问题,接下来就是“二看”,找准矛盾的根:
——看现场情况。我和工作室的同事特意选了一个凌晨,到小区实地查看。垃圾房确实紧邻居民楼,只有十几米的距离,垃圾车进场、卸桶、装车,每一个环节都伴随着巨大的噪音,住在低楼层的居民,关着窗户都听得一清二楚。而小区内的道路确实狭窄,两车交汇都很困难,这也印证了物业所说的“白天清运可能造成交通堵塞”的问题。
——看法律法规。我翻查了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,发现条例对居民垃圾分类作了详细规定,却对垃圾清运的时间、噪音控制没有具体要求,这也是各方矛盾难以解决的重要原因——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,各方都有自己的“道理”。但同时,我也注意到,《民法典》中关于相邻权的规定,明确了不动产权利人应当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,这就为调解提供了法律支撑:环卫公司和物业有义务避免,清运垃圾的行为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。
“三问二看”走完,问题的症结、各方的难处、解决的依据都清清楚楚了:居民要安静的休息环境,物业怕白天清运堵车、垃圾桶“爆桶”影响小区环境,环卫公司受中转站关门时间、清运线路的限制,只能凌晨作业。找到根儿,就要“一答”——寻找最合适的解决方法,而这个方法,绝不能顾此失彼,必须兼顾各方利益。我首先想到的,是搭建一个多元协商的平台,把居民代表、业委会、物业公司、环卫公司请到一起,面对面沟通,而不是各说各话。
调解会上,各方一开始还是各执一词:居民代表情绪激动,要求立刻调整时间;物业负责人担心“爆桶”会引来更多投诉;环卫公司的负责人也很无奈,说辖区内十几个小区都要靠这几辆垃圾车清运,中转站下午四点就关门,要是每个小区都调整时间,根本忙不过来,而且白天清运很容易造成交通堵塞。我作为调解员,在安抚各方的情绪同时,按照“调解原则”,亮明调解的底线——公平公正、依法依规、自愿协商,还跟大家说:社区是一个大家庭,遇事不能只想着自己的难处,要互相体谅。
我先结合现场查看的情况和《民法典》的相邻权规定,跟环卫公司的负责人说,居民楼旁的垃圾房,噪音影响确实超出了居民的承受范围,调整作业时间是必然的,关键是怎么调整;又跟物业说,居民上班前扔垃圾是习惯,但可以通过引导改变,比如在小区门口、单元楼下增设临时垃圾桶,同时加强巡查、及时清理,避免“爆桶”;再跟居民代表说,环卫公司和物业确实有实际困难,调整时间后,也需要大家配合,养成按时扔垃圾的习惯,共同维护小区环境。
为了让协商更有针对性,我提出了一个初步方案:环卫公司重新规划清运线路,将该小区的清运顺序往后排,调整至早上8点后;同时对辖区内的清运路线进行排摸,优化线路,减少重复跑路,提高清运效率;物业方面,增设临时垃圾桶,安排专人早间巡查清理,引导居民错峰扔垃圾;居民方面,推选代表组成监督小组,监督垃圾清运的噪音和时间,同时配合物业的引导工作。这个方案,兼顾了各方的核心诉求,也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,各方看后,都松了口。
但环卫公司还是担心,调整时间后,无法按时完成清运,耽误送中转站。我又和街道城运中心沟通,由城运中心协调中转站,适当延长该线路垃圾的接收时间,同时建议环卫公司适当增加作业人员,提高清运效率。经过多次沟通、反复打磨,最终,环卫公司和物业都同意了方案:垃圾清运时间调整至早上8点后,清运人员作业时轻拿轻放,关闭垃圾车的高音提示;物业增设3处临时垃圾桶,每天7点、9点各清理一次,避免“爆桶”;居民代表组成3人监督小组,每周反馈清运情况。
方案敲定后,我按照“调解原则”,及时制作了调解协议书,请各方签字确认,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,同时也跟大家说,这不是一劳永逸的办法,需要各方共同遵守、互相配合,工作室也会持续跟进,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。
调解后的一个月,我和工作室的同事多次到小区回访,居民们都说,凌晨的噪音没有了,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。社区的张先生拉着我的手说:“王老师,真的太感谢你了,这么多年的难题,终于解决了。”物业的刘经理也感慨,调整时间后,不仅居民不投诉了,小区的环境也比以前更好了,因为垃圾清理更及时了。环卫公司的负责人也说,重新规划线路后,清运效率反而提高了,没想到一个小小的调整,能带来这么好的效果。
当然,我也清楚,这次的解决,只是治标,要想治本,还得从制度上完善。为此,工作室针对这次的案例,提出了四条建议:一是安排居民监督清运人员工作,从源头减少噪音;二是环卫公司及时更换垃圾清运车的易损零部件,对车辆进行降噪处理;三是相关部门适当增加垃圾清运岗位的人员配置,让晚些清运也能完成当日工作;四是建议上级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对垃圾清运的时间、噪音控制、垃圾房选址等作出具体规定,从根本上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。同时,考虑到夏天临近,气温升高,垃圾容易发臭,我也提醒物业和环卫公司,要摸清居民扔垃圾的规律,增加清运频次,避免垃圾污染环境。
这起垃圾清运噪音扰民的调解案例,看似是一件小事,却关乎着居民的切身利益,也考验着基层社区的治理能力。从我的角度来说,这正是“三问二看一答”调解工作法的一次完整应用:通过“三问”摸透问题,通过“二看”找准根源,通过“一答”给出实招,而整个过程,始终坚持“调解原则”,注重多元主体的参与,兼顾各方的利益诉求。
这些年做社区调解,我最深的体会就是,社区治理没有“旁观者”,居民、业委会、物业、环卫公司、政府部门,每一方都是参与者、建设者、受益者。社区里的事,说到底就是大家的事,只有大家坐在一起,商量着办,才能把问题解决好。